杀妻求荣的名将吴起为何被刀砍箭射后大卸五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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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03-19 16: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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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名将之死》,作者:张锐强,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现在看来,宰相属于文官,主内;将军执掌兵权,对外。但这是社会不断发展、分工日渐细致的结果。早期,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分工还没到这个程度,将相一体是常事。出将入相,不仅仅是成语,更是事实。比如晋国,常备军分为上军、中军、下军三支(后来又增加了新军),这三支军队,分别配置主将、副将各一名。遇到战事,他们就统兵出征;战争结束,他们再脱下战袍,进入庙堂,分别执掌国家权力。这就是所谓的“六卿”。

当时,将军立了大功,无官可赏时,君主就会提拔他们为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赵国的名将李牧,就当过相国。如果无此惯例,人们拿现在的观念考量,就无法理解廉颇和蔺相如争位的行为,也无法感受“负荆请罪”、“刎颈之交”这些成语的美妙。因为将军的最顶端,也就是相当现在的国防部长。除非军人独裁政权,否则将军再厉害,也要接受相国领导。你廉颇饶是劳苦功高资历深厚,也不能跟丞相叫板,那只能是自取其辱。

那么,在中国历史上的名将序列中,第一个出将入相的人是谁呢?本文的主角儿,名将吴起。

吴起先后在鲁国和魏国出任将军,南征北战,所向披靡;后来到了楚国,又被任命为令尹,主持变法,惊天动地。楚国属于蛮荒之地,不是周朝第一批分封的诸侯国。他们和吴国、越国一样,不遵循中原地区的礼仪,君主虽然只是子爵,却一直称王,不像秦国晋国,开始称公;魏国赵国,早期称侯。君主名分悬殊,官职设置自然也会有差别。这个令尹,就相当于中原各国的丞相。也就是说,吴起的出将入相,是货真价实的,并非仅仅只有名分,或者象征意义。

出将入相,志气文人的一生梦想,否则也不会创造出这个词语。如此看来,吴起一定是历史上的大“牛人”喽?是,也不是。

名将之污

英雄不问出身。伟大人物,往往会有个卑微的起点。至少他要从毛头小子,成长为一方统帅。谁穿开裆裤时,不曾调皮捣蛋,吸溜鼻涕?如果他果真少年老成到了当时就露出伟人相的程度,只怕会印证这句话: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为什么?道理很简单。伟大可以看作一股真气,潜水时憋的真气。伟人从青年或者中年憋到终点,已属难能可贵;从少年就开始憋,半道上要么作弊浮水,要么气绝身亡。不是么?

吴起(约公元前440~381年)也不例外。他是卫国左氏人,这个地方,有人说是山东定陶,也有人认为在山东曹县东北。吴起本来有点家产,但他一心当官,因此到处游说君主。游说这个字眼和实践,很有意思,总让人联系起竞选。虽然游说的主要对象是君主,或者掌握权柄的大臣,而竞选需要面对的是广大选民,但二者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广为宣传,自我推销。

竞选可以公开筹集资金,当选之后明里暗里回报支持者。但是吴起的游说,却没有拉到赞助,只能自己投入。就这样,他东奔西颠,游走于各国君主和权贵之间,最后收获的不是当官,而是破产。后来,齐国发兵进攻鲁国。对于普通人而言,这是凶信,兵火燃起,应该迅速退避,但对于吴起,却正好相反。他立即找到鲁国的国君鲁穆公,毛遂自荐。

这一回,鲁穆公终于被吴起的口舌打动。派他领兵抵抗侵略,不失为一种选择,但其中有个技术性障碍:吴起是齐国的女婿。到了关键时刻,谁能确保他立场坚定呢?

国君的这个态度,让吴起不由得心焦火燎。拒绝就拒绝,同意就同意,最怕态度游移,老在是非之间。那实在折磨人,尤其在决定命运的时刻。早已破产的吴起再一次面临机遇,他会怎么办呢?根据《史记》的记载,他选择了一个非常极端的方式,来赢得鲁穆公的信任:杀掉妻子。这就是所谓的“杀妻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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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杀妻求将,坊间还有另外的版本。有出戏叫《吴汉杀妻》,又名《斩经堂》,很多剧种都演过,我看过其中的京剧版,麒派戏。这戏说的是东汉名将吴汉,娶了王莽的女儿,担任潼关总兵。后来刘秀逃亡经过此地,被吴汉拿住。当时王莽篡汉,刘秀算是朝廷钦犯。吴汉这么做,完全符合政策规定,但他母亲却不这么看。老太太听说吴汉要把刘秀交出去,立即找到儿子,告诉他说:“傻孩子,王莽是你的杀父仇人。你赶紧杀掉他闺女,辅助刘秀兴复汉室,这才是正道!”吴汉提着宝剑回来,却看见妻子在经堂里念佛。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吴汉不忍动手。其妻得知详情后,随即自刎身亡,成全丈夫。

以一条人命的代价,换来将军的大印,现在看来,毫无疑问是个污点,很大的污点。所以戏里的吴汉,动手前有一大段二黄唱腔,表达内心的犹豫不决与痛苦彷徨。不仅如此,戏文内除了国仇,还设置了家恨:王莽手上沾有吴汉父亲的鲜血。饶是如此,剧作家依然找不到理直气壮地杀害无辜的正当理由,只好再退一步,让王莽的闺女自杀,吴汉的母亲赔死。

吴汉后来成为东汉的中兴功臣,在“云台二十八将”中位列第二。把杀妻的故事安到他头上,无非是要宣扬愚忠于皇帝的观念。刘秀是汉室宗亲么。但故事本身,根本经不起推敲。邓拓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吴汉何尝杀妻》,收录在《三家村札记》中,考证吴汉没干过这事,绝对无此可能。这事吴汉没干过,那么吴起呢?十有八九干过。至少我们找不到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反驳太史公司马迁。

吴汉没有杀妻,他妻子是自杀;两人之间不但有国恨,更有家仇;吴汉的母亲,也自缢而死,在道德上接近偿命。即便这样,这事如果发生过,也算不上光彩,更何况吴起之妻完全无辜呢?从这个意义上说,吴起身上的这个污点,无论如何也抹杀不掉,不管他建立过何等的功勋,有多么伟大。

鲁国不容

吴起以妻子的人头为代价,换取了人生大舞台的第一张入场券,这一仗他又打得如何呢?虽胜犹败,得不偿失。

接过兵符,吴起随即点齐人马,开赴前线。虽然立功心切,他并没有急于开战,而是首先派出使者前往齐军大营,请求讲和。鲁国的实力本来就不如齐国,吴起主动求和,齐军主将越发放松警惕。吴起呢,继续给敌人灌迷魂药。按照一般的规矩,行军布阵,中军的实力最强,吴起故意反其道而行之,把老弱的军卒集中到中军。等齐军心里的弦完全放松下来,吴起带领早已集结完毕的精锐部队,突然擂响战鼓,发起了攻击。齐军猝不及防,阵形大乱,一仗下来,损兵折将,不得不匆匆败退。

这就是吴起的初出茅庐第一功。应该承认,他这个亮相,相当精彩。按照道理,回到鲁国,等待他的,应该是鲜花掌声和红地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看到这个卫国来的毛头小子立下如此功勋,很多人都耳热眼红,于是吴起的很多毛病,都传到了鲁穆公的耳边。

他们说:“吴起这个人,残暴而猜疑。本来他家底丰厚,可他一心向上爬,到处游说,跑官要官,结果搞得两手空空,倾家荡产。乡邻们耻笑他,他就杀了三十多个说他闲话的人,逃出卫国向东而去。临走之前,他和母亲告别,咬着臂膀发誓说,不为卿相,不复入卫。吴起为了功名利禄,投身曾参的儿子曾申门下,后来母亲去世,他都不肯回家奔丧。曾申为此非常生气,就把他逐出了门墙。吴起没办法,这才转而学习兵法,侍奉国君。国君对他有疑虑,他不惜杀掉自己的妻子,以换取将军的名位。俗话说,树大招风。咱们鲁国本来是个小国,现在胜了齐国,名声大振。再这样下去,难免会引起别国的不安,他们都会图谋鲁国。而且鲁国和卫国是兄弟国家,吴起是卫国的罪人,国君您任用他,不是有负于卫国吗?”

这枚针对吴起的流弹,杀伤力委实不小。它列举了吴起的三大道德罪状,以及任用吴起的两个危害。吴起斩杀乡邻,是为不仁;杀妻求将,是为不义;母丧不归,是为不孝。鲁国是姬姓诸侯,开国君主是周公姬旦的长子姬伯禽,也就是周武王的亲侄子。清代的高士奇说过:“周之最亲者莫如鲁,而鲁所宜翼戴者莫如周”。因为这层关系,周礼最细心的保存者和最积极的实践者,莫过于鲁国,这就是那句话的来历:周礼尽在鲁矣。鲁国对礼仪重视到什么程度呢?有一则故事可以作为参考。周朝分封诸侯之初,姜尚曾经问姬旦:“您准备怎样治理鲁国?”姬旦回答道:“尊尊而亲亲。”就是尊重尊者,亲近亲人。一句话,重视人伦礼仪,别尊卑,分亲疏。周公接着反问姜尚:“您又准备如何治理齐国呢?”姜尚直言不讳地说:“尊贤而崇功。”意思很明白,尊重贤能,崇尚功业。

这事《淮南子·齐俗训》和《汉书·地理志》都有记载。齐国与鲁国的分野,由此可见一斑。尽管后来出现了“田氏代齐”事件,姓田的贵族崛起,夺取国家政权,把姜尚的后裔流放到了,但那种治国思路,大抵没有废弃。所以在姜齐中出现了“春秋五霸”之后,田齐又成为“战国七雄”,而鲁国则早早地衰亡湮灭。一枚硬币总有正反两面。礼仪之邦往往孱弱而缺乏血性。道理和正义,经常被弱者奉为圭臬,是因为他们格外需要这样的保护伞,而强者对它们,从来都是不屑一顾,践踏而去。鲁国的地位如此之高,却一直国势不振,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被“礼仪”二字所误。

作为的出生地,鲁国对于吴起的这三大道德罪状,难以接受是可以想见的。这很好理解。我们不妨参看管仲临死之前,跟春秋五霸中的第一个霸主齐桓公的对话。当时齐桓公征求管仲的意见,遴选可以接替他相位的人。管仲最先否定了鲍叔牙,因为鲍叔牙虽然是正人君子,但过于刚烈,善恶分明,容易记仇,不利于团结任用百官,发挥各自的长处。于是齐桓公问道:“易牙呢?”管仲说:“他不惜杀掉自己年幼的儿子,做成肉羹以讨好国君,没有人性,不宜为相。”齐桓公又问:“开方怎么样?”管仲说:“开方是卫国公子,他舍弃做千乘之国太子的机会,屈身侍奉国君十五年,父亲去世都不回去奔丧,如此无情无义,怎么会真心忠于国君?况且千乘的封地是人梦寐以求的,他放弃千乘的封地俯就于国君,期望值必定远远超过千乘之封。国君应尽量疏远他!”齐桓公又问:“那么竖刁行吗?他宁愿自残身肢来侍奉寡人,这样的人难道还会不忠?”管仲摇摇头说:“连自己身体都不爱惜的人,怎么会真心忠于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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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番对话的发生地。它不在“尊尊而亲亲”的鲁,而在“尊贤而崇功”的齐。齐国人都持这样的观点,吴起在鲁国,怎么可能有好果子吃?完全可以这样说:一个不孝顺母亲、珍爱妻子的人,怎么会真心忠于鲁国的国君?

鲁国抛弃吴起,结论近乎正确,论据和论证过程小有问题。主要是任用吴起的那两个所谓危害,完全站不住脚。人也好国也罢,弱小者只有不断自我修炼,增强内功,才有可能生存乃至发展,一味示弱,就像小羊跪在狼跟前苦苦哀求饶命,怎是长久之计?所谓卫国的罪人,鲁国不方便使用云云,更是满纸荒唐言,否则楚才晋用一词,又如何解释。

历史无法倒推,也从来不接受辩解。反正吴起初经战阵的胜利,是典型的皮洛斯式的胜利:代价太高,得不偿失。尽管有满腹的兵韬将略,他也只得收拾起简单的行囊,心情悲怆地离开鲁国的都城曲阜,像枚孤单的落叶,被秋风吹向天涯。那些日子里,当他独自一人置身于在旅店的孤灯野火之下,不知道他可曾会想起冤死的妻子?或者说,当他想起冤死的妻子时,不知会作何感想?

细读史书中关于吴起的篇章,推敲他的性格为人,那时他恐怕不会想起泉下的冤魂。他那股追逐名利的劲头,类似于的独白: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所以那段时间吴起考虑的问题,一定实际得多:自师从曾申开始,直到被任命为将军,他在鲁国前后待了六年左右。如今哪里还有更加合适的市场,可以把正值壮年的自己,卖个好价钱呢?

这个市场是有的,而且也不太远:一路向南,魏文侯治下的魏国。

魏国兴起

战国七雄中,最先崛起的是魏国。魏国之所以能占到这个先机,与两个人物密不可分:魏文侯与李悝。

三家分晋之后,智伯的领地多数归了赵国,韩魏两家,所得相对少些。魏国山地多良田少,粮食压力一直比较大。魏文侯继位之后,任用李悝,率先变法,国力逐渐强盛。李悝的名字,也写作“李克”,甚至“里克”,但是《汉书》认为,李悝和李克是两个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实在居功至伟:若非他下令一把火烧掉各国的史书,历史怎么会如此扑朔迷离色彩斑斓?

李悝最大的贡献,是编纂了一部《法经》,在经济上主张“尽地力之教”,以及推行“平籴法”。《法经》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后来商鞅把它带到秦国,秦汉两国的法律,都以《法经》为蓝本。因为这个缘故,后世把李悝视为法家的鼻祖。

对魏国国力影响最大的,还是“尽地力之教”和“平籴法”。“尽地力之教”说得通俗些,就是尽量增加每亩地的产出。每亩多收几斗粮,全国累加起来,就是个惊人的数字。谷贱伤农,谷贵伤民。而当时农民种地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他们对农业生产的兴趣不高,从而导致产量下降,粮价上涨。针对这个情况,李悝建议实行“平籴法”,粮食丰收时国家收购,歉收时再平价出售,以稳定粮价。即便碰上自然灾害,粮价不致太贵,人民不至于流亡。换成现代语汇,就是国家收储计划。

魏文侯从谏如流,国家实力一天天强大。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也称赞李悝“富国强兵”。李悝在魏国到底是否出任过相国,历史上还有争议,但毫无疑问,他深受魏文侯信任,能够参与高层的核心决策;吴起过来投奔,魏文侯也首先征询李悝的意见。

说起来,李悝跟吴起算是师兄弟,因为他也曾经师从曾申。他对吴起有所了解,于是也就实话实说:“吴起这个人,贪名又好色。但是论起带兵,就是司马穰苴也不过如此。”

李悝这个评价相当高。司马穰苴姓田,名穰苴,齐国人。因为后来做了主管军事的最高长官大司马,所以又被尊称为司马穰苴。当时晋军来攻,燕国也趁火打劫,齐军屡战屡败,形势岌岌可危。危急时刻,晏婴向齐景公推荐了田穰苴。这事非同小可,齐景公先找穰苴谈谈话,相当于面试。这一谈不要紧,穰苴的用兵方略和见解,深深地令齐景公折服。他立即决定,拜穰苴为大将军,领兵御敌。

穰苴说:“我只是田氏的远房后裔,身份卑贱。您直接把我提拔到这么重要的岗位,一时还难以服众。请您派一个身份高贵、有威信的人作监军。”齐景公顺水推舟,派宠臣庄贾监军。穰苴随即辞别景公,与庄贾约定:“明天中午时分,请您到军营会合。大军随后出发。”

监军的地位,论理比将军还要高。亲戚朋友官场故旧听说后,纷纷前来祝贺送行,庄贾置酒高会,喝得忘乎所以,早已把约定置之脑后。反正他是国君跟前的大红人,地位尊贵,又是监军。穰苴呢,次日一早赶到军营,下令立起一根木杆,观测日影,确定时间。到了中午,庄贾还没出现,穰苴随即命令放倒木杆停止滴漏,召集将领申明军纪。一二三点,四五六条。

黄昏时分,庄贾浑身带着酒气,跌跌撞撞地进了军营。穰苴问他为什么迟到,他说:“亲戚故旧都来送行,所以耽误了时间。”穰苴说:“将帅接受了任务,就该忘记家庭,置身军队,受军纪约束;击鼓指挥军队作战时,就该有忘我的精神。如今敌军深入国境,举国骚动。士卒风餐露宿于边境,国君寝食不安,国家和百姓的命运都掌握在您手中,还谈什么送行呢?传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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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说:“即便赵国不求援,总有一天我们也要跟魏国开战。现在的形势,等于赵军主动帮助我们,送上门来的机会,怎么能不打呢?”楚悼王茅塞顿开,立即派出大军北上,与魏军“战于州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河”(见《战国策·齐策》)。

自从楚庄王问鼎中原以来,这还是楚军第一次饮马黄河。楚国的老规矩,大军出征,令尹是主将,司马为副将。因此可以肯定,吴起是实际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捷报传来,估计楚悼王和吴起,都很得意。赵军得到有力的策应,趁机组织反击,先后攻占了魏国的棘浦和黄城。这两个地方,分别在今天河北的魏县南部,和河南内黄的西北。

既然谁也灭不了谁,那就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互相妥协。围棋界有个说法,叫报答老师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棋盘上战胜他。魏文侯和吴起是君臣关系,不妨类比师生。吴起这个报答方式,战败后的魏武侯一定印象深刻。不知道他会怎么想呢?他也许会说:“还是公叔聪明,料事如神。早知如此,那时就该灭掉吴起,真不该养虎为患,让他活着跑到楚国!”

名将之死

所有的改革,都是利益和资源的再分配。资源总体有限,锅里只有一块肉,你多吃一口,我就要少吃一口。所以从来都是屁股决定脑袋,而非脑袋决定屁股。就是说,你所处的位置决定你的态度。对于改革也是这样,就像挤公共:未得利益者希望快点挤上去,既得利益者呢,则回头这样安抚他们:这趟太挤,你别着急,还是等下一趟吧。

问题是吴起不想让大家等。大家等不起,楚悼王等不起,他自己也等不起。怎么办?只好从车上硬往下拉。

楚国一直是贵族当权,吴起一个外来户,突然间鸠占鹊巢不说,还凭空一刀,割去贵族的许多血肉,你想他们能高兴吗?他们对此“皆甚苦之”,无不摩拳擦掌咬牙切齿,整天算计着如何搬掉这块拦路石。

吴起好对付,但他的大后台楚悼王不好对付。那些变法措施之所以能得以施行,关键是有楚悼王的支持。只要他对吴起的看法不改变,贵族们再恶心吴起,也只得暂且隐忍不发。

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人手里,终归不会安全。楚悼王是人不是神仙。即便能对吴起始终信任如一,他的生命也有限度。公元前381年,楚悼王一命呜呼,吴起的命运也随即天翻地覆。那些蓄谋已久的贵族们再也按捺不住,立即联手行动,攻杀吴起。吴起当时已经年逾花甲,突然遭遇枪林弹雨的围攻,狼狈可想而知。不过他到底是个身经百战的将才,危急关头也没忘记兵法。他不跟敌人纠缠,径直向楚悼王的灵堂逃去。进去之后二话不说,一下子扑倒在楚悼王的尸体之上。

所谓投鼠忌器。吴起的如意算盘,是希望那些人能稍微顾忌一下,停止攻击,至少给他一个喘息思考的机会。可是,贵族们忍耐已久的愤怒一旦爆发,哪里还有软着陆的余地?他们丝毫不管老国王尸骨未寒,刀光剑影接连不断地朝吴起飞去。一代名将,就这样被他们活活射死。刀枪不长眼,可以想象,楚悼王的尸体,少不了也要挨它几下。

楚国有条法律:“丽兵王尸者,必加重罪,灭三族”。就是说,用兵器侵犯国王的尸体,要抄斩三族:自己,父母和儿子。楚悼王的太子熊臧,对吴起也没什么好感。他不动声色地办完父亲的丧事,眼看着那些不解恨的贵族对死去的吴起又施加了车裂的刑罚。等事情平息下去,他自己的位置也坐稳了,再回过头来收拾那些贵族。他的手法比起吴起毫不逊色,一口气就灭了七十多家。罪名么,当然不是射死令尹,而是兵犯王尸。

有句俗话,叫“跌倒,嘉庆吃饱”。时期的大权臣大奸臣和珅,后来势败抄家,据说家产价值十一亿白银之多,而当时全国每年的财政收入,也不过七千万两。这个数字的真伪暂且不辨,吴起之死给楚国,确切点说就是楚肃王,带来的实惠,跟这也差不了多少。当然,都是无形资产。道理很简单,楚国当时最大的弊端,就是贵族势力太大。吴起想削弱他们,也只能慢慢来,而楚肃王利用吴起之死的政治遗产,正好可以快刀斩乱麻,大开杀戒。

阳城君也参与了对吴起的攻击。后来楚肃王挥刀霍霍,他见风声不对,赶紧逃往他国,寻求政治避难。当时有一帮墨家子弟在阳城——墨家不是善于守城吗。墨家的组织非常严密,其首领称为巨子。当时的巨子是孟胜,他跟阳城君的关系非常好。阳城君逃跑之后,楚国要收回封地,孟胜无力阻止,竟然带领一百八十五名弟子,为之殉难。这事记录在《吕氏春秋·上德》中。原文如下: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人之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后,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于孟胜前。因使二人传巨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二人已致令于田襄子,欲返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巨子于我矣。”不听,遂返死之。

阳城君把封国暂时托付给孟胜,折断一块玉璜作为信物,就像兵符那样。孟胜说:“我拿了这个符,受托保护人家的国家。现在见不到阳城君的符,又保护不了他的国家,除了一死,还有什么办法呢?”一个叫徐弱的弟子说:“您死要是对阳城君有益,那不妨去死;对他无益,还要绝掉墨家的流传,何必呢?”孟胜说:“账不能这么算。我跟阳城君,不是师徒就是朋友,不是朋友就是君臣。我如果不死,以后谁还会请墨家弟子当老师做朋友为臣子?我死,就是要行墨家之义,传墨家之业。我已经将巨子的衣钵,传给宋国的田襄子。田襄子是贤能之辈,不必担心墨家会失传!”徐弱说:“既然这样,那我愿意死在先生之前,为先生开路。”于是首先自杀。孟胜死后,一百八十三名弟子相继殉难。有两个门徒作为使者,传令给田襄子,交接之后,也要返回楚国自杀。田襄子说:“别别别,现在我是巨子,你们得听我的。”但那两个人不听,到底还是回去抹了脖子。

戊戌变法失败后,大家都劝谭嗣同赶紧逃走,但谭嗣同没有。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吴起之死,正可以作为“变法必流血”的论据。谭嗣同用自己鲜血浇灌国土,可国家依然未见昌盛。那么吴起呢,他的死,可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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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最多也就是个莫须有。

《史记》上记载的四个大动作,“南平百越,北并臣蔡,却三晋,西伐秦”云云,很难说是楚国国力的象征。因为吴起变法,当时不过两年,如果采信他先守宛地一年的说法,那还要更短,只有一年。一年的时间,国家政策刚刚调整,统计数据肯定积极了,GDP也肯定提高了——军费开支增加了么——但国家的总体实力,很难说有明显提高。治理国家可不是吹气球。能够立竿见影的只有数字。至于打了几个胜仗,开拓了一些土地,不过是军力暂时有所增强罢了。即便不考虑编练的新军,吴起自己的将略,肯定也能让楚军的综合实力临时提高若干个百分点,打点胜仗并不出人意料。难道不是么?

历史的外壳是如此坚硬,我始终无法进入它柔软的腹心,看清它本来的面目。历史上,有很多人是当之无愧的名将,但算不上军事家,比如李广;有些人是军事家,但又不是名将,至少没有直接统军,比如孙膑。而吴起绝对是双料人才。实战经验暂且不说,论军事理论,他与孙武齐名,所谓“孙吴”。他的著作《吴子》,《汉书·艺文志》记载有四十八篇,现在流传的只有六篇,这六篇说是字字珠玑,毫不为过。它跟《司马法》一样,都是《武经七书》之一,李悝当初的评价,可见没有失误;论政治才干,他又与商鞅齐名,变法措施引人注目,“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样样精通。无论《左传》跟他有无关系,文武兼备这个词加于其身,总之不算虚夸。

但是细品历史,我始终无法喜欢这个人。

唐朝末年有个叫周昙的人,曾经担任过国子直讲。他写了八卷《咏史诗》,在《春秋战国门·公叔》这一首中,提到了吴起:吴起南奔魏国荒,必听公叔失贤良。这话不够准确。吴起这人,“贤”字庶几可当,“良”字却相差甚远。司马迁确实高明,对笔下的人物,喜怒不形于色而暗寓褒贬。年轻时读到吴起,总是摸不清太史公的真实态度,直到近年才弄明白他对吴起的厌恶。他把两段轶事写入《孙子吴起列传》,不着一字,而褒贬全出。那两段话,一段是鲁国人攻击吴起的,母丧不归,杀妻求将;另外一段,则是士兵母亲的眼泪。

现在看来,杀妻求将更为恶劣,但在历史上,人们更加关注的还是另外那条罪状,母丧不归。至于道理么,非常简单,不必细说。比如名将白起的后裔白居易,写过一首《慈乌夜啼》:“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他把老乌鸦死后小乌鸦夜间悲哀的啼鸣,跟吴起并举,作为对照。白居易的声讨,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恐怕很难赢得现代人的完全赞同。母亲去世,毫无疑问应该奔丧。但那时交通不便,噩耗传来时,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吴起即便能骑匹快马跑回家去,母亲也肯定早已下葬。他无论如何也见不到慈颜的最后一面。这也是提倡“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道理。

那时人们攻击他的,当然不是不见母亲最后一面,而是不为之守丧。那是当时极为重视的礼仪。唐朝时宰相杜佑写了一部史学名著《通典》,它和南宋郑樵的《通志》、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一起,合称“三通”。《通典》总共两百卷,分为九个部分,其中讲“礼”的,就有一百卷之多,正好占了一半。这其中,最见功夫、贡献最大的,又在于凶礼中的丧礼。人们对于丧礼丧服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

之所以如此,是维护门第制度的需要。宋代以后,大的贵族和门第逐渐消失,人们对丧礼,也就没了那么多穷讲究。到了现在,不管什么礼仪,都在慢慢消解,所以这些攻击,不会有致命效果。有些人甚至能从这里看出吴起身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也未可知。而杀妻求将完全不同。人命关天,且是结发妻子,即便有那么一两个没心没肺的自私自利之辈,心里不以为然,嘴上也肯定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直接说出来。

但是,我并不想拿这个武器攻击吴起。并非因为这个武器太过常规而且陈旧,而是因为我在薄情无义之后,看到了更加恶劣的一面:虚伪。一个为了功名而不惜杀掉无辜发妻的人,竟然会去为士兵吮吸脓血。你难道不觉得,这个反差过于强烈了吗?历史在这里,终于露出了蛛丝马迹。

换用管仲的话就是,一个不孝顺母亲珍爱妻子的名利狂,指望他会真心爱惜士卒,岂不是痴人说梦?

吴起这样做,包括卧不铺席行不乘车,与士兵同吃同宿自己背干粮,统统都是作秀。蓄谋已久的作秀,绝对不是发自内心的真诚举动。可惜,那些士卒们年轻单纯,没看清吴起的面目。而在那样的时刻,总是血肉相连的母亲最为敏感。她的眼泪,实在是对吴起虚伪的变相声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愿意向那位无名的母亲致敬。

绝对的平等从来都没有过,将来也不会有。甚至相对的平等,都很困难。只有精神上的平等,可以追求。将军和士兵,要承担不同的压力,自然要享受不同的待遇。至少,过度的疲惫会削弱将军的体力,也会损害他的敏锐判断。士卒判断失误,至多自己丧命;将军判断失误,动辄丧师辱国。如此简单的道理,吴起这样的将帅之才,岂能不懂?再说他在一线带兵时,已过盛年,而魏国的武卒,估计以青壮年为主。他有必要这样跟年轻人较劲吗?当然,带兵打仗是非常之事,需要非常之举,得有点手段,不能一味忠厚老实,像宋襄公。但是不管什么手段,总要有个度,不能那么下作。

杀妻求将固然丑陋,多少还有一点恶人的坦白——我就是极端自私自利;可再添上一条为士兵吸脓,就会令人无比恶心。当然,令人恶心的并非脓血,主要是吴起。因为他明明极端自私,偏要作出满怀爱心的虚伪样子。通俗点说,就是明明当了婊子,还非得立块贞节牌坊。没人质疑他的将帅或者宰辅之才,文能安邦,武可定国,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厌恶。在台儿庄战役纪念馆,我看到了张自忠将军的照片。那真叫一个帅。我想象不出,还能有谁比他更加英姿勃发。我心目中的名将就是这个样子的,绝非吴起。从某种意义上讲,比起将略,他身上的政客面目和手腕儿更多一些。

在传记的最后,司马迁这样评论吴起:“‘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吴起说武侯以形势不如德,然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悲夫!”就是说,会说的未必能做,能做的未必会说。吴起提醒魏武侯地形之险不如恩德,可是到了楚国,却因为刻薄寡恩而身首异处。真是悲哀。吴起难道不明白恩德的重要么?当然明白。问题是他已过知命之年,按照当时人的平均寿命,估计活不了多久。时不我待,他着急,他必须只争朝夕。他出过将,但还不曾入过相。一个被功名利禄牢牢控制和驱使的奴隶,在命运的关键时刻,往往会使出全部的筹码,放手一搏。可结果无情,等待他的,早年是破产,晚年是破身——刀砍箭射之后,贵族们还不解恨,又对吴起的尸身,施行了车裂之刑,大卸五块。

活该。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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