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外国著名作家的嗜好与习惯
- 作者: 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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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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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04-26 08:57:48
美国作家尼古拉斯·卡尔在他的著作《浅薄》里说,他早在1990年以前就不会在纸上写东西了,原因很简单,“电脑用得越多,它对你工作方式的改变就越大。”
用纸笔写作,对大多数现代人来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习惯用iPad mini写稿,偶尔换用笔记本,中途竟忍不住把电脑捧起来试图只用大拇指敲击键盘,而脑子里五笔拼音转换的矛盾也冲突频出。这才发现,一个人对写作工具和写作方式的改变原来如此敏感。现在回想,那些在光电时代到来之前的笔墨时代,简直恍如隔世。好奇心起,挖掘了一下过去作家们都用什么方法和工具写作,结果大开眼界。
《尤利西斯》的作者詹姆斯·乔伊斯,从小就有眼疾,50岁前经过大小二十几次眼科手术,视力几近失明,因此只能借助大号深色蜡笔写作,并且需要用大号白纸板代替普通稿纸。为了让光线更充足,乔伊斯写作时还身着有反光效果的白大褂。所以,你们觉得《尤利西斯》佶屈聱牙,怪他咯?那本更加晦涩难懂的《芬尼根的守灵夜》,他就是靠这种方式花了17年写出来的呢。这样看来,下次翻开乔伊斯的书说不定会想,人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弗吉尼亚·伍尔芙对写作工具与方式的挑剔也相当出名,她爱站着写作,订制的书桌刚好3.5英尺高(约合1.06米),上面装了文具盒,可以放置墨水和各种笔,桌面稍微倾斜,方便在其他角度和距离阅读她自己的稿子。当然,对笔尖的软硬、握笔姿势的舒适程度、墨水的颜色等,伍尔芙也是竭尽能事各种“作”,各种颜色的墨水有不同的用途——绿色、蓝色、紫色——据说她写情书就只用紫色墨水。
对颜色有执念的还有大仲马。他的小说只写在专用的蓝纸上,诗歌选用黄纸,散文随笔则用粉纸。据说,有一次大仲马在意大利旅行时,写小说的蓝纸用光了,只好写到普通稿纸上,当完成这部小说后,他一直对那部分文字表示失望,认为正是没有蓝纸才造就了他写作生涯少有的“败笔”。那个年代,定制这种对颜色有特殊要求的稿纸价格相当不菲,当然,这对当时全球最富有的作家大仲马来说并不算负担,强迫症患者哪会在乎这些钱呢……
因为写作速度快,给打字机换纸会影响思考的连续性,杰克·凯鲁亚克写作《在路上》前,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稿纸粘贴成超长的一整卷,这样就可以不用在写作中途停下来装纸。但这长得摊不开的稿子送到出版社后却把编辑弄崩溃了,以至两人为了如何在上面进行修改而翻脸,《在路上》因此推迟了几年才出版。
同样爱玩粘贴的还有爱伦坡,他总是把手稿写在各种随手可得的纸片上,最后将其粘贴成一长卷终稿。当然,这种“百家被”、“万纫衣”般的玩法也令编辑大伤脑筋。不过,从现存的爱伦坡手稿图片来看,其实他至少还是书写得体中规中矩的。
大概和自己研究蝴蝶的生物学家身份有关联,纳博科夫喜欢在一种布里斯托卡片上写作,这种卡片大概3英寸宽5英寸长,上面有打横的格子。纳博科夫说:“我发现索引卡片真的是进行写作的绝佳纸张,我并不从开头写起,一章接一章地写到结尾。我只是对画面上的空白进行填充……直到完成整部小说。”
尼采曾因病痛视力下降无法工作,但一台球形打字机让他恢复了写作,结果他的文风从长篇大论的深度思辨向短小精悍的警句箴言大变。一种言简意赅的“尼采电报体”令他的读者们大跌眼镜,而他自己却很喜欢这种和打字机“人机合一”的感觉,甚至得出结论,“我们所用的写作工具参与了我们思想的形成过程”。
这些附着于作家们的癖好,也是其作品成因的一部分,因此非常有趣。习惯的养成总是建立在实证主义成功经验之上的,无论光电时代还是笔墨时代,写作者的癖好都是为了解决创作难度、增加创意密度和拓宽想像边界,对激发伟大作家们的创造力有很大帮助,也是极度自我的写作力量基础。
今天的人们与互联网高度结合的工作方式已让写作在物理层面轻松很多。稿纸、笔墨、索引卡片、打字机,这些旧物已成线性思维年代的明日黄花,但我仍然怀念那个“从前慢”的年代,怀念那个可以写一封信要很久很久别人才能收到的年代。
(穆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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