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传承——关于书法学科建设的思考
- 作者: 沈浩
- 编辑: 董方婷
- 来源: 书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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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凝结着华夏民族独特的审美意识和艺术精神,在古代社会既承载着施教化、传文明的使命,也是文人士大夫修养身心、完善人格的重要手段,正所谓“同流天地,翼卫教经”。
如今,在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书法更是成为人们学习、感知传统文化与民族精神的桥梁,当代书法教育因此蓬勃发展。
在新中国高等书法教育即将迎来60周年华诞之际,我们迎来了“美术与书法”合并为一级学科这样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六十年间,几代书法人在书学之路上努力跋涉,踵事增华。书法学科的升级,是对新中国书法高等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应时代发展所需的顺势推高,它将为中国书法在新时代向着更为宏阔的领域不断开拓、实现中国传统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活化、彰显文化自信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收获喜讯的同时,我们深感压力和挑战,书法作为中国独特的传统艺术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但作为大学教育又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学科。书法学科的发展如何在历史车轮始终向前的现实境遇中,以品学与艺理、古今与中外的视角,辩证地处理好守常与变革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常”是什么?“变”向何方?书法学升格为一级学科意味着什么?作为一级学科的书法学学科布局是什么?处于艺术学门类下的书法学一级学科如何展开教学?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有明晰的认识和举措。
中国书法根植于悠久的历史文化土壤,在几千年的发展和积淀中,其审美和实践形成了鲜明的价值观和发展规律。古代官方书法教育将书作为六艺之一,视书法为文人士大夫必备的社会技能和正心诚意、效法古贤的路径之一,主要用于科举和官员的铨选与考核。
私人书法教育在实现功利目标的同时,关注书法本体的艺术特质,在“游于艺”的精神框架下,更强调提升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彰显艺术个性,传递人格精神。中国传统书法充分体现了它“通人之学”的特质,“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如其人”也。
今天,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书法艺术,文本性与艺术性、个体性与公共性并举,努力以哲学思考、文化涵养生成内驱力,以书写技巧生发表现力,以书法创作体现创造力,使书法的审美属性、美育价值得到极大凸显。虽然古今的观念和认识、社会环境以及书法艺术自身的发展差别甚巨,但以书化人,彰显中华民族独特的审美意识、深邃的文化内涵、生生不息的艺术精神和鲜明的价值取向,无疑是中国书法教育之恒常,是新时代书法教育成为“有为之学”的根本。
经过六十年的发展,中国的高等书法教育从专业方向到专业,书法系、书法学院如雨后春笋般建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开设书法专业的院校已达近三百所,其中招收本科者142所,招收硕士者120所,招收博士者37所。
书法学作为学科目录中的特色专业,依托各高校的学缘和教育特色呈现多元化跨学科的建设状态。不同层次的书法教学设在美术学的有之,设在设计学的有之,设在哲学的有之,设在教育学的有之……林林总总。这样的建设状况一方面体现了中国书法内涵的丰富性,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书法学专业建设标准的模糊和缺失。
就全国而言,书法专业的数量和规模可谓跨越式发展,创作、理论研究的成果也日益丰厚,但是总体而言人才培养的水平参差不齐,呈现的突出问题便是学科定位不够清晰,专业性仍有待加强。书法专业旨在培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和研究者,专业人才应具备良好的专业实践能力与理论文化素养。
但随着全国书法学专业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高校因为学科定位不清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很多书法专业的培养实践与理论脱节,不同程度地偏离书法艺术本身的发展规律,出现了人才培养的成果与书法学科错位、与社会需求错位的现象。
如今,高等书法教育即将以艺术学门类下一级学科的格局开创发展的新纪元。随着国家对书法学科定位的进一步明晰,高校专业建设者应不断加强书法学科的主体意识,对书法学科的专业布局应有更加严密的逻辑性,对书法专业人才的培养应有更加明确的标准,对书法学科的相关研究和教学展开应在符合中国书法内在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更加符合艺术学门类的特点。
六十年前,潘天寿、陆维钊、沙孟海等老一辈艺术家们有感于当时中国书法面临后继无人的严峻局面,以“为往圣继绝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开创了新中国第一个高等书法专业方向。他们这一代人经历了20世纪前半叶国力衰弱、战争频仍、外来文化强势入侵的旧中国社会,接受过旧学教育,而能深入思考传统艺术的本质,努力构建新中国书法教育的学科体系。在他们眼里,书法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
他们提倡从事中国传统书画创作的人应“四分读书,三分写字,三分画画”,提倡以学养书,强调“书内之功”与“书外之功”并重,强调综合能力的养成。“一般书人,学好一种碑帖,也能站得住。作为专业书家,要求应更高些。就是除技法外必须有一门学问做基础,或是文学,或是哲理,或是史事传记,或是金石考古……”“学问是终生之事。一方面要多看多写,充分了解字体原委变迁,博取约守,丰富自己创作的源泉,另一方面还必须及早学会阅读古书能力,查考古书能力。”这是1980年沙孟海先生对首届书法研究生所提的要求。
陆维钊先生更是制定了详细的《教学纲要》,所列60个问题,从书法篆刻的实践、书法篆刻的史论、书法篆刻的文献、书法篆刻的工具材料,到文字学、金石学、文学、美学,甚至涉及书法与中小学教育、书法与人品、书法与政治、书法与商品化、书法与就业、书法的中外文化交流等。
从专业内涵到育人育才,从社会美育到文化传承与弘扬,强调固本,关注创新,思考之全面,对当前书法学科建设仍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的高等书法教育在发轫期作为一个专业方向的建设,因为老先生们高屋建瓴,以学养书,身体力行,强调实践与理论并重、传承与创新并举而有着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很高的建设标准。
中国书法是“通人之学”,从文字、文学到书写;从诗歌、书法到绘画、篆刻;从哲学思想、历史人文到书写风格;从文献、材料到传播设计;从审美、创作到书法教育,古人的书法经验和今人的书法教育将中国书法引向不同维度的阐释,凸显其内涵的丰富性。
而从中国传统书法的内在规律来看,其归根结底是中国传统文化在艺术实践中的投映,是以儒、释、道思想彼此交融为精神轨迹的外化表现,亦是人心和人性的迹化。所以,当下作为艺术学门类下的书法一级学科教育其本质应是以艺术创造为内核、社会美育为担当的新人文教育。书法学学科应是展现中华民族独特审美创造的重要形式,涵盖书法篆刻创作及研究、书法篆刻艺术史论研究、书法应用与传播研究、书法教育等广泛领域。
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载体,文化性与艺术性二位一体。中国的传统文化和艺术教育向来不以炫耀一技一长为能事,而在于以此传递人文思想和艺术精神。古代传统书法教育历来以培养通才为根本目的,由书法这门具体的技艺,引导深入问题的本质,探究事物的原理,从中获得智慧,通感世事百态,格物致知。
书法实践的发展推动着理论厚积,理论又反证实践、引导实践。实践是理论研究的基石,实践所涉可为理论研究确定靶向,而哲人之思则能为上手提供通感的灵慧,实践与理论互为表里,相得益彰,以此形成中国传统书法的丰厚内涵。
作为艺术学组成部分的书法学科,其学科主体是书法艺术,以学养书应是书法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理念,强调实践与理论并重,发挥读书养性的潜在作用,立足书法艺术,广泛吸收文字学、金石学、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理论等领域的研究成果,以品学相会、艺理相通、借古开今、中外对比的研究视角,逐步形成符合书法艺术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的专业语言和研究方法,强化书法学科独立存在的立身之本。
书法学科教学应重视全面性、系统性和内在关联性,应强调以读书改变气质,将气质融于创作,应引导从书写技巧到气韵格调的转化,从审美意境到生命境界的升华。教育者应以艺理并重展开理论教学,与书法实践相呼应,彼此衔接,由图像到文本,由书家到书作,由时代到书风,由书史到书论,引导学习者站在学理高度来认知实践过程中的学习对象,从而获得更加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实现由模仿到内化,以传统的人文意涵、创造精神砥砺书法创作;
以实验开拓为启发展开实践教学,用问题为牵引,通过对文字源流的考察和分析,对传统书法风格的梳理和归纳,对工具材料的研究和运用,进行系统化、学理化传授,辅之以合理、有效的训练方法,用创作意识引领临摹实践,传导取法乎上、循序渐进、穷源竟流、转益多师的学习理念,探究传统书法的美学意涵和艺术规律,打开治学和创作的门径;
以实地考察为手段展开现场教学,在观摩、欣赏中融入金石学、文献学的研究方法,关注真伪、递藏、版本等,加深对技法、审美和历史文化的认知;
以诸艺兼通为追求开展通识教学,通过中国画、篆刻、古代诗文的兼修,完善学生的综合素养,提高阅读古文的能力,加深对中国传统美学原理、笔墨意涵、人文精神的理解。在这样的教学实践引导下,学书者将能从离经辨志,敬业乐群,博习亲师,论学取友,以至知类通达,强立不反,实现艺品与人品双修。
六十年的历程,书法学科发展至今,通过对学科历史的梳理、学科内涵的挖掘、学科前沿的探索,书法学具备了自身的深度积淀和多元发展的条件与趋向,将书法学升格为一级学科符合现代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律,更符合书法体现中华文化内核的学科身份,能进一步促进书法学在今天学科化的大背景下取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得高等书法教育能在育人与传艺相结合、器识与技艺相结合、继承与开拓相结合中,树君子之德,积君子之才,创君子之艺,为书法艺术在新时代筑“高原”、树“高峰”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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