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摄影“原作”的常识与神话
《巴黎雨夜》查智语 10岁 选自《少儿画苑》国际少儿书画大赛
摄影作品“原作”与“原版”的概念与“认定标准”,一直是摄影界很纠结的话题。它的纠结在于,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通行或统一的标准供人们参考和使用,也没有哪一个“合法”的类似于“行业协会”的组织去制定一个规则让人们“照本宣科”。一言以蔽之,目前关于“原作”、“原版”的法定或约定俗成上的标准与说法根本就没有统一的共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还处在一个较为混乱的状态。
靳宏伟先生《原作100》巡回展中央美术学院展场
不过,作为华辰拍卖公司影像顾问的曾璜先生近年来在诸多场合、诸多媒体和诸多访谈中对“原作、原版和收藏”念兹在兹,发表相当数量的言论。而且,百度上有关摄影“原作”、“原版”的话题索引基本上是曾璜先生“独占山头”。这种知识普及工作虽然善莫大焉,但先生很多有问题的说法却始终鲜有人质疑,甚至连个“商榷”都没有。难不成摄影“原作”、“原版”的定义真的就这么深入人心,无可非议?真的已经成为业界的“共识”与“行业标准”?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真的没有人意识到在没有经过一个社会思辨讨论的过程,某种无处不在的带有定义性的话语一旦成为“权威”和“标准”的话,会给中国摄影史与摄影文化研究和摄影收藏行业以及摄影创作实践带来怎样的危害?
曾璜先生在2016年2月2日的《中国摄影报》上接受访谈时说:“由于国内摄影收藏市场出现的滞后,目前尚无公认的明确的摄影作品‘原作’的界定……”。这句因果关系的话语结构本身的误导性就很大——仿佛国内没有原作的界定仅仅是因为收藏市场滞后导致的,仿佛国际上早就有统一明确的摄影“原作”界定。事实上,国际上根本没有关于“摄影原作”的统一标准。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参考一下全球知名的摄影照片交易网站eBay官方的相关购买指南,该“指南”里针对“摄影原作”的界定给了5个参考标准:“1、宽泛定义(Loose (poor) definition):任何在相纸上”看起来像“原作的;2、常规定义(Common definition):一张从原始的底片中冲印出的照片;3、时间敏感式定义(Time-sensitive):一张原始底片被拍下后就冲洗出的照片,也经常被称为原版(vintage print);4、艺术家定义(Artist-specific):由摄影师本人从原始底片冲印出的照片;5、综合定义( Combination):由摄影师本人,在原始底片被拍下后就冲印出的照片。”
令人钦佩的是,给出这5个“参考标准”之后,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电商网站eBay又明确补充说:“摄影原作没有什么统一标准,对于胶片摄影来说,真能谈得上原作的只有那一张原始底片。从摄影的定义上来说,所有从那张底片上冲印出的照片都只是复制品。”相比之下,曾璜先生在很多场合都曾说自己给“原作”下过一个严苛的标准:“摄影原作是有作者亲笔签名的出自原始底片(原始数据)的影像作品”。但在我看来,eBay的这个说法(只有底片是原作)比曾璜先生所谓的严苛标准更加中立,更加明晰而令人信服,同时也更加学术。
曾璜先生还非常武断地说:“(不看原作的摄影评选)这种评选出来的结果,也得不到美术界(艺术界)的尊重和认可,还是造成目前国内摄影艺术品的价格无法与其他艺术门类竞争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曾璜先生在这里的逻辑显然太混乱了。首先,曾先生将学术和市场混为一谈。任何严肃的艺术比赛的评选都是基于与市场无关的学术标准目的,所以这里不存在价格的问题。价格的评定是依据市场的供需关系以及购买者随机性欲望决定的,而购买者多数并非艺术家和艺术评论家,而是艺术知识和学术意识相对薄弱的一般大众;其次,曾璜先生的专业身份本来是摄影,但对摄影这个媒介的本质属性似乎并无深刻认识。摄影是完全不同于传统手艺艺术的新型表达媒介,所以它的评价标准和判断体系也大大区别于传统视觉艺术。从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来看,摄影的社会性和实证性是传统艺术媒介根本无法相比的,因而摄影才是最为现当代的视觉表达媒介。既如此,从理论上说,摄影何须得到“美术界的尊重和认可”呢?曾璜先生若是说摄影的重要性评价还需加强则是对的,但现在的言论却背道而驰了。
Andreas Gursky《 Rheine II》
摄影作品的市场价格普遍比不过绘画和雕塑是一个全球普遍的现象。国际上价格过亿甚至几亿的绘画绝不乏见,但是摄影作品的最高价目前已知的是德国艺术家Andreas Gursky的《 Rheine II》 在2011年克里斯蒂拍卖行卖出430万美元,被称为目前世界上最贵的照片。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其实曾璜先生不断提到的“原作”概念倒真是摄影作品市场价格上不去的原因。但须指出的,这里所说的“原作”问题,并不是曾璜先生所解释的“原作”问题,只是涉及他所说的这个概念。
我想首先我们应该澄清一个问题,就是摄影到底有没有“原作”和“原作”这个概念究竟是怎么回事,从哪里来?
追问摄影原作的概念,我们必须回到它诞生的原点来考察。“原作”的概念起源于传统的绘画艺术,绘画的每一张作品都是原作,任何一幅画即便画了多次,因为是手工绘制,笔法和笔触不同,每一张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塞尚的水果静物,齐白石的虾和虫草,同一题材和式样他们画了无数次,这是艺术家一笔一笔画出来的。而印刷术出现以后,为了让更多的普通民众欣赏的便捷对绘画作品进行拷贝印刷,复制品便出现了。
路易·雅克·芒代·达盖尔。《圣殿大道,巴黎》,约1838年,达盖尔法照片。
而摄影这一媒介它最基本的属性就是一个印刷机制,摄影的发明从“银版法”出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作,拍一张就是一张,没有其二。到了塔尔博特的负正系统,就不存在原作之说了。在负正系统的机制下如果我们非要强调原作,必须依赖社会的公信法制系统条件,要依靠相关的证明机制和介质。比如在冲印制作照片时一直有录像或具有法律身份的公证人员以及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业内权威人士在场(这些相关人士必须是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公正性和极高的信誉度),对照片制作时的全程进行监督,且只制作唯一一张作品,然后把相关的底片及多印的样片在众目睽睽之下全部销毁。这种见证依赖的是法律制度和社会公信机制,如果缺失这一套系统而随意说哪一张照片是原作,是不具备合法的可信度的。美国宝丽莱公司于二战之后推出的一次成像相机拍摄的一次性成像照片是完全可以视为原作的。当然在胶片系统中反转片也可以称为原作,而这个原作的概念也是来自于传统的底片概念,如果在光学模拟环境下复制的反转片(正正系统)也不能称之为原作。曾先生所指的原作均来自于负正系统的复制作品,均是可以上墙在展厅展览或展示的照片,这些照片如何能称之为原作?这些都是曾先生在没有人质疑情况下自说自话的说法。
数字时代更遑论原作了,如果在数字时代我们仍然去谈论原作,那么如上所述仍然需要依靠一套完整的社会法制与公信系统的见证,制作出唯一一张照片,然后进行彻底的物理性破坏,将所有该数字信息的记忆载体彻底销毁。因为,简单的“删除”,在当下的技术条件下恢复“已删除”的信息不再是件困难的事情。
由此看来,曾璜先生实在是把这些复杂的问题武断地简单化了。随便说出两个原因都要比曾先生的“主要原因”重要的多——第一,摄影的历史太短,而绘画千百年前就已形成了收藏和艺术话语的惯例传统;第二,无论我们怎么强调摄影创作也需要主观介入,从器材景别、视角输出、打印、装裱也需要大量的主观介入和技艺磨练。但是相对于传统绘画漫长的学徒期和彻头彻尾的主观性和技艺投入,依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而曾璜先生身为国内知名的摄影专家,怎么能够忽略掉这些更加重要的因素而把原因主要归咎于原作不原作呢?
凯绥·珂勒惠支铜版画《农民战争》组图之一《俘虏》
在曾璜先生看来:“最理想的原作原版就是摄影师亲自从原始数据里,在拍完很短的时间里,亲自冲印认可并签名的照片。只有这样,摄影师选择的媒介、冲印工艺、装裱才能最大化、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作者的思想和创意。”这个来自于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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