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画品相标准
- 作者: 佚名
- 编辑: 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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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连环画的品相应以全品相和残品相为界点,封面、封底、书脊和内页中的扉页、内容提要页、画页、版权页(指版权不在封底,而单印的一页)"七全"的为全品相;残缺的即凡不具备"七全"的均为残品相。全品相者分五成,即10--6成;残品相的也分五成,即5--1成。各"成"界定标准是:
(一)全品相
十成品相:全书崭新、平整,封面封底无磨损、无折痕、无印章,如同未经翻阅的完美。
九成品相:全书基本崭新,封面、封底有自然磨损,有少数轻度折痕,无笔痕,可有图书藏书印章,有原灰,但可除去,除灰时不损坏书。
八成品相:封面、封底有不能除去的轻度污迹(如汗渍、锈迹等),书边,书角微损。
七成品相:封面、封底有中度磨损,无缺角无破损,内页较干净、平整,有部分卷角,有个别字迹,但不能有圆珠笔、签字笔、彩色笔等笔迹,亦不能有明显污迹。
六成品相:封面、封底失去大部分光泽;有明显的疤痕和角位受损,有明显的污迹或刻意的修补,但不能缺皮少页。五成以下的书,除非罕见或作为资料备存,否则无收藏价值。
(二)残品相
五成品相。画页全、扉页全、内容提要页全、书脊全、封底及版权页全;无封面。
四成品相。画页全、扉页全、内容提要页全、封面全;无书脊、无封底及版权页。
三成品相。画页全、扉页全、内容提要页全;无书脊、无封面、无封底及版权页。
二成品相。扉页全、内容提要页全;无书脊、无封面、无封底及版权页,画页残缺。
一成品相。残留有书名,画页残缺,其余全无。
无封面、无封底及版权页、无书脊、无内容简介者,不论画页是否齐全,连书名记载都没有者,为无品相或零品相。